深圳诉讼离婚程序,离婚诉讼简易程序

2014年12月19日

一、离婚诉讼简易程序特点

1、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

可以采取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的方式。

2、受理程序简便

在简易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基层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

原告起诉后,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4、审判组织采取独任制

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独自作出判决。

5、庭审程序简便

开庭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径行判决、裁定。

简易程序一般一次开庭审结,但案件复杂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6、裁判文书的制作

可以视情况作适当简化。

7、审理期限较短

应该在立案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

如果离婚案件按简易程序受理,法院的诉讼费也会按正常交费的一半收取。

但是具有涉外因素,或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案情较复杂、财产标的较大的婚姻案件,法院会按照普通程序受理。

二、深圳诉讼离婚程序、结婚证丢失离婚诉讼程序

1、离婚诉讼起诉阶段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离婚诉讼答辩阶段

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15日内不提出答辩,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离婚诉讼开庭审理阶段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

三、第二次离婚诉讼程序、异地离婚诉讼程序、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1、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

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2、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3、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

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法院可适用特别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

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

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

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男方起诉离婚程序,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2014年12月19日

一、女方起诉离婚程序、女方起诉法院离婚程序

1、搜集起诉离婚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

2、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诉讼费(费用视争议财产的多少收取)、身份证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1份、起诉状2份(建议找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30天,30天后开庭。

4、法院调解、判决

开庭一般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则作出判决。

5、离婚上诉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内未上诉的,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

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二、男方起诉离婚程序、过错方起诉离婚程序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

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行使请求撤销胁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再次起诉的期限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三、涉外起诉离婚程序、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涉外离婚诉讼程序

http://h.lvshiminglu.com/law/497.html

2、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http://h.lvshiminglu.com/law/164.html

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2014年12月19日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法院起诉离婚纠纷程序、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1、起诉离婚应提供的证据

结婚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已经起诉离婚过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2、起诉离婚诉讼费用

起诉离婚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规定数额的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

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0.5%交纳。

二、起诉离婚法律程序、起诉离婚简易程序、起诉离婚诉讼程序

1、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到场由律师代理参加庭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婚姻关系作为一种身份关系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院将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法律规定,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外,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出庭,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2、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指有下列情形

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单方起诉离婚程序,深圳起诉离婚程序

2014年12月19日

一、单方起诉离婚程序、深圳起诉离婚程序

1、单方起诉离婚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一般法院审理时应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

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2、法院第一次判离的条件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1、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审理阶段

审理指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阶段

依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2014年12月18日

一、办理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申请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申请时双方应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2、登记机关对离婚事宜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1个月内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离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协议离婚手续办理程序、协议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1、协议离婚的优点

省时:协议离婚节省时间,一般到民政局半个小时办理完毕。

经济:协议离婚花费的费用除了找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的费用外,仅有10元左右的工本费,因此其是一种很经济的途径。

2、协议离婚的缺点

离婚协议易起争议: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的履行靠的是当事人自觉遵守与履行,这就容易反悔产生争议,这时如果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还需到法院进行诉讼。

建议在离婚协议签署时,最好请律师把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协议离婚的效力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履行离婚协议产生争议,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