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设立分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一、分公司设立条件、怎样设立分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的证明、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分公司设立流程、设立分公司的程序
1、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总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加盖公司印章。
2、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本单位公章;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3、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表;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办税人员备案表;
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
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税人员身份证;
4、生产经营地证明资料
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总机构章程;
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及下拨资金证明;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