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
一、有限公司解散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需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需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
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它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应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1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
6、清算分配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7、制定清算报告
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
8、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以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9、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有限公司解散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章程由公司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过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解散事由是公司章程必需载明的法定事项,一旦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该解散。
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的解散事项做出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1个公司吸收其它公司的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1个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1个公司分立为若干新公司的,原有的公司解散;
公司无论合并或分立,都必需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