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预期违约、合同法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
二、明示预期违约
1、明示预期违约指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
2、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l)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否则,就无所谓预期的问题。
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间届满后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则属于实际违约。
2)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违约的表示。
一方表示的违约意图是十分明确的、确定的、不附有任何条件的。
3)当事人表示的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正是由于一方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从而会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严重损害其期待利益。
如果被拒绝履行的仅是合同的部分内容或者次要义务,并且不障碍债权人所追求的根本目的,这种拒绝履行并没有使债权期待成为不能,就不构成预期违约。
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在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方拒绝履行义务是合法的,因此不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3、明示违约的法律救济,债权人可以有两种选择
1)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坐等履行期的到来。
2)也可以不理会对方的明示违约而继续保持合同效力,等到继续履行期到来后,按照实际违约得到救济。
但债权人应负担减损义务,且应承担履行期内意外事变的风险。
三、默示预期违约
1、默示预期违约指
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合同法虽然规定了预期违约,但对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却未明确规定。
在构成要件上,默示预期违约与明示预期违约的不同在于,预期违约一方并没有将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明确地表示出来,而是以其行为使另一方预见到其将不履行义务。
这种预见毕竟属于主观上的推断,故在默示预期违约制度中,就要求该预见必须具有合理性。
如何判断预见是否合理?这是默示预期违约构成要件中的主要问题。
3、默示预期违约,非违约方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并且在得到保证前中止履行合同。
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供履约担保,则可以不必等待履行期限的到来而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非违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说非违约方可以不考虑对方的默示违约而等到履行期限到来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阅读全文…
一、签合同违约怎么办、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合同履行中双方都有违约,如何处理?
1、双方违约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行为,或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的情况。
2、前者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缺陷,同时买方并非出于标的物有瑕疵而无故迟延付款,即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
双方的违约行为一定是各自具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而不是互为因果关系,并非是因对方瑕疵履行,另一方则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应看作另一方违约,而是其获得的应有权利。
3、后者如保管合同中,保管方疏于管理,而委托方隐瞒了货物易燃这一自然属性,使保管方在未采取相应防火措施条件下引起货物灭失,这种情况即为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4、合同法第120条规定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双方违约处理注意事项
1)实际上双方违约的情况并不必然发生双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系基于不可抗力免责的,另一方的违约是不能免责的,在这种情况下,也仅有一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违约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以抵消的,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负担的责任抵消。
如双方合同当事人之间为数人或一方合同当事人为数人的,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会发生较为复杂的连带债务或按份债务。
6、双方都有违约,如何处理?
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一般法院通过考察双方过失的大小、比较双方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及其它情事加以认定。
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适用哪一种标准来分担责任,具体的操作主要由法官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自由裁量。
二、合同违约救济、合同违约后果、合同违约如何起诉
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后,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或合同约定责任的具体方式。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继续履行合同
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
履行定金罚则。
其它救济措施。
3、其它救济方式
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还可以采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阅读全文…
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合同法的违约责任种类
1、全部违约
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2、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迟延履行
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4、不适当履行
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5、其它违约行为
二、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其它民事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2、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
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规定的或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2)归责原则不同
违约责任奉行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才可以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
3)免责条件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以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事由;而在侵权责任中,其免责事由只能是法定的。
4)责任形式不同
违约金、定金等责任形式只能适用于违约责任;而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只能适用于侵权责任。
5)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因而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侵权责任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 阅读全文…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签订法律风险:违约责任
违约条款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
客观、合理的设置违约条款的适用情形,合法有效的设定违约金金额比例,以便追责,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
2、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如何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
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2、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卖人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要围绕预售的商品房的交付、品质、办证及与商品房配套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
3、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责任承担
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客观上没有履行交付商品房的能力,即出卖人给付不能。
出卖人履行不能的情况是多样的,如烂尾楼、不合格、一房数卖并向其它买受人实际履行等。
4、当出卖人不能向其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
这时,买受人可依合同约定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5、如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买受人可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主张解除合同。
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紧接着就是对合同结算和清理。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出卖人应将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6、另外,出卖人还应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付给买受人。
如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买受人已付的购房款的利息及因购买该商品房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如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的成本费用等)均属于买受人损失的范畴。
当出卖人恶意违约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出卖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
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2、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法违约赔偿、合同违约金赔偿、租赁合同违约赔偿
1、合同无效,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
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
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