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票据的法律适用

2016年3月21日

一、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

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2、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协议优先;

无协议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3、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

协议优先,但只能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律。

无协议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二、票据的法律适用

1、票据债务人民事行为能力

适用本国法为一般原则;

特殊情况下适用行为地法(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2、票据行为方式

票据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例外: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3、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适用出票地法律。

4、持票人责任

适用付款地法律。

5、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

适用付款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