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合同有效要件

2014年8月13日

一、确认合同有效、合同有效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二、合同的有效性、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

1、依照合同法和保险法的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实施的双方法律行为,也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

2、保险法第12条规定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3、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