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认定

2015年5月15日

一、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的认定

1、防卫过当的概念

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如果明显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同时造成重大损害,就成立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不是罪名,只是一个法定的量刑情节,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定性上应根据行为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援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触犯什么罪名就定什么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有认识,就属于故意的防卫过当,成立故意犯罪;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没有认识,属于过失的防卫过当,成立过失犯罪。

2、防卫过当的认定

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

对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本人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

二、防卫过当致人轻伤、防卫过当致人重伤

1、防卫过当的特征

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只能是其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的客体。

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

这种罪过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主观心理态度。

2、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3、防卫过当致人重伤

防卫过当造成了他人重伤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仅有过失,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如果出于间接故意,则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