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离婚诉讼房产分割

2014年11月28日

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1、婚前一方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该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如何分割?

虽然房产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法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房产分割程序

1、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2、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产进行分割。

3、婚后共同买房,双方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产证,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产值:即房产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产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离婚房产分割案例、离婚公房房产分割问题

1、公房承租人仅有房产的使用权,不享有房产的产权。

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产的产权问题。

2、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5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4、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5、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6、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产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产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