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的证据、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关于强奸罪主体的证据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医院的出生证明;
4、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5、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6、犯罪嫌疑人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7、司法精神病鉴定;
8、家族遗传病史调查,如其近亲属的证词;
9、其他证人对犯罪嫌疑人日常生活、举止是否正常的证言。
通过上述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系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物证
1、实物
1)犯罪嫌疑人的遗留物,主要有腰带、上衣、衬衣、背心、内裤、袜子、鞋、帽等。
2)被犯罪嫌疑人损坏的被害人的物品,主要包括上衣、衬衣、背心、胸罩、腰带、裤子、内裤、袜子、鞋、纽扣等。
3)犯罪工具,主要包括各种刀具、各种枪支,绳索,各类棍棒及棍、棒状物,石块、砖块、麻醉药品、汽车等。
2、照片
书证
1、如被害人的遗书、信件、日记、控告书、医疗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收据等。
2、犯罪嫌疑人的日记、书信、自首材料、第三人的检举、揭发材料等。
二、强奸罪取证
证人证言
主要包括知情人的证言、目睹人的证言、围观人的证言、扭送人的证言、发现人的证言、检举人的证言、被害人亲属的证言、被害人单位的证言、被害人同事的证言、被害人朋友的证言、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证言、基层组织的证言、其他人或组织的证言等。
鉴定结论
1、法医鉴定,主要包括:(1)死亡鉴定;(2)伤害鉴定;(3)活(尸)体鉴定,其中包括阴道壁撕裂鉴定,胸、背部伤鉴定,性病感染鉴定、妊娠鉴定、亲子鉴定等;(4)血型鉴定,包括对血迹、血衣的鉴定等;(5)其他鉴定。
2、精神病鉴定,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
3、药物鉴定,如对犯罪嫌疑人用于麻醉被害人以达到与之性交目的的药物鉴定。
4、痕迹鉴定,主要包括对指纹、脚印、身体压迫痕迹、蹭痕、弹痕、齿痕、各种伤痕等的鉴定。
5、文检鉴定,如对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信件、日记的鉴定。
6、物品鉴定,主要包括衣物鉴定、作案工具鉴定、毛发鉴定、烟头鉴定、酒瓶鉴定、现场其他遗留物鉴定等。
7、专业技术鉴定,主要包括现场精斑鉴定,犯罪嫌疑人精液的鉴定、被害人阴道分泌物的鉴定、唾液鉴定、内裤鉴定、铺垫物(如床单、被罩、被子)鉴定、擦拭物鉴定等。
8、其他鉴定
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勘查笔录,主要包括现场范围、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2、物证勘查笔录,主要包括物证勘查图、物证照片、物证勘验、检查笔录等。
3、人身勘查笔录,包括人身照片、人身检查笔录等。
4、尸体勘查笔录,包括现场勘查图、现场尸体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
一、强奸罪判刑几年、强奸罪一般判刑多少年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判刑标准、强奸罪如何判刑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强奸罪量刑标准、强奸罪如何量刑、强奸罪的刑罚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刑期、强奸罪坐几年牢、强奸罪的法定刑
1、推定规则
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2、具体认识错误
有合理依据地误将不满14周岁的幼女误认为已满14周岁的妇女,而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性交,构成普通强奸。
3、一罪
强奸行为被它罪(加重情节)包容:
拐卖妇女、儿童中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幼女,只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系该罪加重犯。
4、数罪并罚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幼女)后强奸,数罪并罚;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强奸,数罪并罚;
其他,如绑架、非法拘禁中强奸,均数罪并罚。
一、强奸罪判几年、强奸罪一般判多少年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最多判多少年、强奸罪最高可判多少年
1、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2、强奸幼女定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139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如何认定
1、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普通强奸);
以及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奸淫幼女型强奸)。
2、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
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所在,也是司法实践中难于认定是否强奸的关键。
3、违背妇女意志,指没有得到妇女的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因此判决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关键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至于妇女表示同意是在发生性交之前还是性交过程中,均不影响同意的成立。
4、妇女是否同意不能以有无反抗为标准。
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有所区别,有的因害怕或精神受到强制造成不能抗拒或不敢抗拒或不知抗拒、无法抗拒。
因此,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是否同意、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惟一条件。
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综合认定。
二、强奸罪的既遂标准、强奸罪构成要件要素
1、主体身份
一般是男性。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妇女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2、对象
女性(妇女、幼女)。
3、强奸行为
强:手段行为,违背意志
奸:目的行为
4、责任年龄
年满14周岁的人,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5、责任形式:
故意,明知对象是女性。
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以强奸罪论处。
明知采用推断方式确认,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