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如何认定,强奸罪构成要件要素
2015年6月30日
一、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如何认定
1、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普通强奸);
以及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奸淫幼女型强奸)。
2、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
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所在,也是司法实践中难于认定是否强奸的关键。
3、违背妇女意志,指没有得到妇女的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因此判决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关键要看妇女对发生性行为是否同意,至于妇女表示同意是在发生性交之前还是性交过程中,均不影响同意的成立。
4、妇女是否同意不能以有无反抗为标准。
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有所区别,有的因害怕或精神受到强制造成不能抗拒或不敢抗拒或不知抗拒、无法抗拒。
因此,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是否同意、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惟一条件。
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综合认定。
二、强奸罪的既遂标准、强奸罪构成要件要素
1、主体身份
一般是男性。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妇女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2、对象
女性(妇女、幼女)。
3、强奸行为
强:手段行为,违背意志
奸:目的行为
4、责任年龄
年满14周岁的人,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5、责任形式:
故意,明知对象是女性。
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
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以强奸罪论处。
明知采用推断方式确认,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