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2014年9月17日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是事实问题,在于识别某一个合同是否已经存在、属于哪一类合同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因此根据合同成立的规则只能作出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
合同生效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意义在于识别某一个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因此根据合同生效的规则所作出的判断是价值评价性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情形。
2、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生效分为几类: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
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
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3、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
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就可以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
4、法律效力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6、性质不同
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1、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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