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律特征,公司的特征有哪些?
2015年9月22日
一、公司的法律特征、公司的特征有哪些?
1、公司是法人
要有独立的财产,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是社团组织
具有社团性,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具有营利性,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二、设立中公司的特征包括
1、什么是设立中的公司
指自订立公司章程起至公司登记成立前进行公司设立事项的组织体。
2、设立中的公司的过渡性
设立中的公司为公司法人成立前之临时过渡阶段,它并不具有社团法人。
3、设立中的公司起止时间的特定性
始自公司章程订立,而终于公司法人经登记而成立。
歧视点使设立中的公司区别于设立前公司,而其终点则使设立中的公司区别于社团法人。
4、设立中的公司并非公司
仅是一个特定称谓,公司乃是商事法上的特指已在商业登记簿上登记之特定商事组织,但是为了标明设立中的公司与成立后公司之关联,故如此称呼。
5、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依附性
设立中的公司是依附于未来经登记成立的公司法人而存在的,只有未来的公司法人经登记成立,设立中的公司在法律上才有意义。
若公司虽经设立,但公司却最后没有登记,那么,设立中的公司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意义的,它在法律上的溯及地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