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流程,保险索赔程序

2012年10月26日

    一、保险索赔流程、保险索赔程序

1、投保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程序

1)向保险公司索取出险通知书。

2)填写出险通知书,搜集其它索赔单证。

3)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单证。

4)如果保险公司在审核索赔单证时发现单证不完整并要求投保人补充提供,投保方应当继续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5)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意见后,投保人如果有异议,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约定同保险人协商。

6)投保人同保险公司就保险赔偿达成协议后,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1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2、投保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损失清单。

3)保险单。

4)事故原因、性质、发生时间地点证明资料,包括事故报告,有关部门证明,现场勘察报告、受损财产照片等。

5)被保险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伤害)程度证明资料,包括检验报告、费用帐单等。

    二、保险索赔时效

1、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它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2、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3、保险索赔必需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

    三、保险索赔技巧、保险索赔案例、保险索赔的条件

1、被保险方必需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才能索赔。

2、所投保的损失确实已经发生,并且的确蒙受损失完全是由于投保风险意外发生所造成的,而不是由其本身过失或他蓄意引起的。

3、必需尽快将损失通告保险人。

4、必需向保险人提供发生保险承保的证据,并说明损失的详细情节。

5、索赔必需符合法律规定。

6、索赔金额必需准确。

    四、保险索赔申请书

1、保险索赔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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