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2010年7月27日

    一、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分居两年是否判离婚?

1.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两个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3.因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会判离婚。

4.满足这两个法定条件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二是时间持续满二年证据,二者缺一不可。

    二、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1.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

2.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因素,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具体情况。

3.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随时可以协议离婚。

    三、分居半年、一年、两年可以离婚吗、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因素。

2.如果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只有诉讼离婚(打官司)了。 阅读全文…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2010年7月21日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

2.根据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能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损害赔偿金额?

1.物质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应当按照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2.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赔偿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加害人有效的制裁。

3.财产损害赔偿标准、金额

离婚损害金偿中过错方对因其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害应予以全部赔偿,也就是说,凡属于过错配偶违法行为造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可期待利益的丧失,就应包括在离婚财产损失的范围内。

    三、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案例?

1.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仅从损害赔偿的情形方面作了规定。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3.在判决离婚后,夫妻双方有过错的一方对无过错一方的人身和财产方面造成的损害,应当全部赔偿。

4.案例1

__1986年经人介绍与同村__相识,__年__月登记结婚。婚后__红杏出墙,与同村男青年__勾搭。__年__月__日私奔,在外同居,一起打工。__年7__生一男孩。今春,__以分居9年之久、感情却已破裂为由向__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__要求莫某赔偿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法院依据新婚姻法第46条经调解由__赔偿__1万元。 阅读全文…

事实婚姻的认定,什么是事实婚姻?

2010年7月20日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定义?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事实婚姻分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仅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不符合的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与界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5.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形式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三、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

1.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同居行为且符合结婚条件才构成事实婚姻。

2.1994年2月1后,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1994年2月1后,不管同居多久都不能算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

    四、事实婚姻如何解除、事实婚姻怎样离婚、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五、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大致相当于限制主义,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 阅读全文…

涉外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2010年7月20日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什么意思?

1.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2.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二、涉外婚姻登记处

1.北京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
联系电话: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395018(人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官方网站:http://bjhysy.bjmzj.gov.cn/

2.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三楼
联系电话:64325087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除周二、周四下午)上午9:00—下午4:00
官方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3.深圳涉外婚姻登记处

电话地址:(南山、福田、宝安罗湖各区)
官方网站:http://www.szmz.sz.gov.cn/

4.广州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西湖路99号7楼718室
联系电话:8334234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08:00-12:00 下午:14:30-17:00
官方网站:http://wsyy.gzmz.gov.cn

5.南京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中心
办理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联系电话:025-84510099
官方网站:http://www.njmz.gov.cn

6.天津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南开区苍穹道1号
联系电话:23415025
官方网站:www.tjeg.gov.cn

三、涉外婚姻登记手续、涉外婚姻办理手续?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阅读全文…

2010新婚姻法法定结婚年龄,最新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2010年7月20日

    一、中国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婚姻法第6条规定:

1.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二、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

1.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21岁,女18岁;
2.瑞士、越南规定为男20岁、女18岁;
3.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18岁,女18岁;
4.菲律宾规定为男16岁,女14岁;
5.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18岁。

    三、婚姻法法定结婚年龄司法释义

1.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3.法定结婚年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

4.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结婚年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5.法定结婚年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