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0年9月16日

    一、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深圳劳动争议仲裁网、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立案条件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新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2.《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该60日即实践中通常所称的“申诉时效”或“仲裁申请期间”。

4.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致使时效中断的事由: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6.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

7.致使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不可抗力(主观上无法预料、客观上无法避免及克服的事件)等。

    四、劳动争议仲裁法解释、劳动争议仲裁法英文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一)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二)

3.劳动争议仲裁法英文

    五、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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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 民族 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计___元; 阅读全文…

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事务所

2010年9月15日

    一、深圳劳动争议律师网、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案由

1.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

2.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

3.辞职的劳动争议案件

4.索要加班费的劳动争议案件;

5.扣押档案的劳动争议案件

6.调岗降薪的劳动争议案件;

7.不签订劳动合同与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深圳劳动争议律师费、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

1.劳动争议律师费

2.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

    三、最新劳动争议案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最新劳动争议案例分析word版下载: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0033962.html

    四、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

1.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

3.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

    五、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方式

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立案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立案时需准备下列手续:提交劳动争议申诉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分别列出项目);

3)事实与理由;

4)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案件的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案件的撤诉

申诉人在裁决前申请撤诉,被诉人未提出反诉,且申诉人申请撤诉不违法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于七日内作出准予撤诉的决定。

4.案件的审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并于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3)申诉人须向仲裁庭提交的手续:劳动争议申诉书、授权委托书、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4)被诉人须向仲裁庭提交的手续:劳动争议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劳动争议的举证

1.证据的类型

1)书证。

文件类证据,书证可为复印件,但必须与旁证资料形成证据链方可有效举证;但复印件如不能与原件核对无误则不予采信。 阅读全文…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

2010年9月15日

    一、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纠纷律师网、深圳市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官司所需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

1.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以及其他带有有效印章的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件;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考勤表,打卡记录等;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此时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方可采信,但是为劳动者作证的人和仲裁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就不能作为证据采信;

5.工作时的照片,尽量拍有证据证明力的,比如穿工作服的还有劳动工作期间的等;

6.举报和起诉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一定要说清楚拖欠工资金额,尤其应注意收集欠薪条、工资单、工作时间考勤表、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合法的证据;

7.如果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最好不要拖延时间,要尽快请律师或者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举报;

8.专业律师和劳动纠察部门可以利用一些可靠的资源和专业的方式方法帮助取证,但是如果时间拖得越久,证据取得也就越困难。

    二、深圳劳动纠纷咨询电话、劳动纠纷在线咨询、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1.劳动纠纷案件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必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4.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纠纷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资金情况。

3)职工伤残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三、劳动纠纷律师费、劳动纠纷诉讼费

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劳动纠纷诉讼费,每件交纳30~50元。

3.其他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诉讼资料和法律文书制作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另外还有申请财产保全和执行及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4.第一审案件的受理费用由原告预交,但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受理费。

5.上诉案件由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双方都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6.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交纳受理费。

7.人民法院在审结案件以后,当事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

1)当事人败诉的,由败诉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2)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比例分担。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准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4)原告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收取。

5)驳回起诉的案件,由起诉的当事人全部负担。

6)案件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比照败诉人负担的原则解决。

7)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8.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仲裁机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9.申请执行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阅读全文…

劳动纠纷处理程序,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2010年9月15日

    一、劳动纠纷投诉

1.劳动纠纷投诉需去当地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队接待室或投诉电话和信箱。

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10条、 第11条和第26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义务处理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

3.劳动监察部门必须在60天、特殊情况最长在90内结案,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依法处理,将面临劳动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危险。

4.劳动纠纷仲裁去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二、劳动纠纷仲裁时效、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1.劳动纠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3.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5.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6.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7.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劳动纠纷起诉状、劳动纠纷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被告:(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确定原被告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2.要求被告给原告支付工资__元。

3.要求被告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原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金。

4.要求被告给原告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__元。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写明被告单位的住所地、单位性质、原告何时在被告单位工作及从事的工种。

2.写明原被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3.写明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目的,被告未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向原告支付工资及福利的事实。

4.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企业劳动纠纷案例、劳动纠纷案例分析

劳动纠纷案例word文档下载: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0016978.html

    五、劳动纠纷处理程序、劳动纠纷仲裁法、劳动纠纷仲裁程序

1.仲裁庭。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纠纷案件,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

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管辖。

县、市、市辖区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纠纷。

设区的市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纠纷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发生劳动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3.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4.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5.受理。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阅读全文…

淘宝淘工作网站首页,taoba淘工作官网地址?

2010年8月31日

    一、淘宝淘工作网站

1.2010年8月30日上午,淘宝筹划已久的招聘平台“淘工作”正式上线。

2.淘宝淘工作官方网站地址

http://zhaopin.taobao.com/

    二、淘宝淘工作首页、淘宝网淘工作平台的各项功能介绍

淘工作招聘方:

1.企业登录淘宝网招聘求职平台后,登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淘宝工作人员的审核后,方可发布岗位。

审核时间一般在提交后的1-2天内完成。

其中:卖家信用,店铺经营范围,店铺好评率为系统自动读取,并填写至资料中。

2.目前企业可发布岗位数为5个。

岗位在撤销状态下,该岗位数仍占岗位总数的份额。撤销岗位后,空出份额。

例如:5个已发布的岗位,撤销1个后,可发布岗位数为0,删除1个岗位后,可发岗位数为1.,以此类推。

3.企业在通过审核后,可在人才库里搜索人才(限定可搜索简历信息公开的求职者),并可收藏合适的求职者,放入自己的人才库中。

4.求职者投递岗位后,如企业设置为接受系统消息的情况下,企业将收到来自系统的一条通知消息。

5.企业在删选求职者投递的简历时,如点击“通过”系统将自动为该求职者发送通过企业审核的系统信息。

6.企业在删选求职者投递的简历时,如点击“拒绝”系统将自动为该求职者发送拒绝的系统信息。

7.企业在发布岗位信息时可针对该岗位里填写的联络方式做求职者可见或不可见的设置。

淘工作求职者:

1.任何到该平台登录的人,系统首先默认为求职者。

如在登记企业信息并通过淘宝网的审核后方可成为企业用户。

2.求职者可在首页上直接搜索已发布的岗位,并可收藏该岗位信息。

3.求职者在个人简历填写完成后,可向招聘方投递简历。

4.求职者可通过企业信息内的店铺地址直接点击查看招聘方的店铺信息。

5.求职者在简历里可设置是否需要接受系统消息及企业是否可查看、搜索简历的权限。

    三、taoba淘工作官网、淘宝网淘工作平台规则

1.已被列为淘宝网招聘求职平台的黑名单内,不可提交注册为企业招聘方或求职者。

2.店铺未满1钻,暂不支持招聘功能。

3.店铺经营的是虚拟物品,暂不支持招聘功能。

4.店铺好评率低于90%,暂不支持招聘功能。

5.发布的岗位或简历中存在不适当内容将被删除或列入黑名单。

6.商城店铺暂不受以上2-4条的限制。

7.岗位发布数量受店铺级别的限制,具体如下:

来源: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493524-12289223.htm

    四、淘宝淘工作网站成立目的

1.随着淘宝网的不断成长壮大,通过淘宝平台进行经营的网商们,其人才缺口也在日益增大。

2.淘宝网以此作为突破口进军网络招聘行业,即可以解决了网商们的人才需求,同时又可以为众多网民提供更方便的找工作渠道。

3.从而成为一条便捷的网上人才通道,将对缓解就业压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taobao淘工作网址、淘宝网招聘求职平台内广告位申请

1.淘工作网站公告里的7条文字链

2.底部18个BANNER位。

3.申请规则如下:

1)已通过企业审核(即店铺审核),并已发布3个以上岗位信息;
2)企业介绍(即店铺介绍)、岗位描述、岗位职责写得清晰具体;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