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纠纷律师

2010年9月15日

    一、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深圳劳动纠纷律师网、深圳市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官司所需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

1.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以及其他带有有效印章的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件;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考勤表,打卡记录等;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此时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方可采信,但是为劳动者作证的人和仲裁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就不能作为证据采信;

5.工作时的照片,尽量拍有证据证明力的,比如穿工作服的还有劳动工作期间的等;

6.举报和起诉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一定要说清楚拖欠工资金额,尤其应注意收集欠薪条、工资单、工作时间考勤表、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合法的证据;

7.如果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最好不要拖延时间,要尽快请律师或者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举报;

8.专业律师和劳动纠察部门可以利用一些可靠的资源和专业的方式方法帮助取证,但是如果时间拖得越久,证据取得也就越困难。

    二、深圳劳动纠纷咨询电话、劳动纠纷在线咨询、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1.劳动纠纷案件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必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4.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纠纷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资金情况。

3)职工伤残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三、劳动纠纷律师费、劳动纠纷诉讼费

1.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劳动纠纷诉讼费,每件交纳30~50元。

3.其他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诉讼资料和法律文书制作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另外还有申请财产保全和执行及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4.第一审案件的受理费用由原告预交,但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受理费。

5.上诉案件由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双方都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6.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交纳受理费。

7.人民法院在审结案件以后,当事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

1)当事人败诉的,由败诉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2)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比例分担。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准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4)原告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收取。

5)驳回起诉的案件,由起诉的当事人全部负担。

6)案件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比照败诉人负担的原则解决。

7)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8.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仲裁机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9.申请执行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