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2012年2月13日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什么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1、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起诉后,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胜诉以后难以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2、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在于通过限制被申请人对争议标的物或其财产的处分权,来保证法院将来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全面、顺利的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切实保护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二、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92条: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93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民事诉讼法第94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民事诉讼法第95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民事诉讼法第96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1、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如下: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数额):30元/件

1000元-10万元:金额x1%+20

10万元以上:金额x0.5%+520(最多不超过5000元)

2、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财产保全费用谁负担?

    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市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的可能,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九 天 考资(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__市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