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房信息,上海最新期房?

2010年10月8日

    一、上海期房预售、上海期房价格、上海期房买卖、上海期房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http://www.shfg.gov.cn/

商品房期房买卖登记

http://www.shfg.gov.cn/fgdoc/ywgz/200910/t20091023_329469.html

1.委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

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

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3.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4.应缴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预购商品住房转让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人缴纳;

预购商品非住房转让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二)登记费: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

车位80元/个(土地单方预告登记5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三)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程序:

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交易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上午8:45 ~11:30  下午13:00~16:30

    二、上海期房交易、上海最新期房、上海期房楼盘、上海期房房源信息

1.商品房预售公示

http://www.shfg.gov.cn/2010/jydj/zxysxk.jsp

2.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许可证号 用途 上网开通日期

3.嘉峰汇酒店公寓 槎溪路833弄1-3、6、8-12、15、16、18-20号,855弄1-3、5-12、15-21号,槎溪路839、851号 嘉定房管(2010)预字577号 商办 2010-10-09

4.绿地宝里 宝山区富长路1080弄158-174、182-218、225-231、239-251号 宝山房管(2010)预字579号 住宅 2010-10-09

5.新城金郡园 嘉定区临泽路88弄1-8号,189弄3、4、7-14号 嘉定房管(2010)预字586、587号 住宅 2010-10-09

    三、期房实行预告登记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今后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交易,都可实行”预告登记”,可防止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

2.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转移登记申请后,并不代表产权转移已经生效。

3.登记机构完成审核程序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产权转移才能正式生效。

4.审核的规定时限是20天,需要提醒的是,在登记机构审核期间,产权可能会因为司法机关的查封。

5.权利人提出更正、异议等原因,中止转移登记的办理。所以买方在审核结束之前,尽量不要付清全部房款。

6.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对预告登记的原有规定是:可单方申请,也可双方申请;预告登记失效日期,期房为初始登记之日起两年。

7.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本市预告登记由双方合意,不分期房和现房;

8.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登记机构要查验当事人关于申请预告登记的约定文件,双方预告登记的,仍保持现有操作程序。

9.更正登记是为了保护事实上的权利人的物权,许可真正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依据真正的权利状态对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进行更正。

10.登记机构应予更正的情形为两类,其一,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且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

11.其二,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能够证明权属记载确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