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北京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2010年8月10日

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1.自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不低于800元,调整到每月不低于960元。

2.自2010年7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6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5.5元。

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小时调整到11元/小时。

4.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小时调整到25.7元/小时。

5.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6.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

7.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职工或部分岗位职工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8.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职工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北京最低工资规定、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关于调整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960元)

2.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800元)

3.关于调整北京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730元)

4.关于调整北京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640元)

5.关于调整北京市200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580元)

6.关于调整北京市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545元)

7.关于调整北京市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每月不低于495元)

来源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职工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