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判几年、绑架罪判多少年、绑架罪最少判多少年、绑架罪量刑标准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2款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一般判几年
1、绑架罪行为对象
任何他人(包括妇女、儿童和婴幼儿乃至行为人的子女或者父母)。
2、绑架罪危害行为
绑架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绑架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生活场所)。
3、绑架罪责任能力
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三、绑架罪要判几年、绑架罪会判几年
1、绑架罪责任形式
主观上只能处于故意,具有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的意思。
如果行为人绑架他人是为了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则不构成本罪,而应认定为抢劫罪。
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以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的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以暴力、胁迫手段对其进行实力控制,进而向其近亲属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成立绑架罪。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
2、绑架罪的处罚
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即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结合犯:绑架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其中的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其中的杀人,是指在绑架的机会中又独立于绑架之外的杀人。
一、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1、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还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非法拘禁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3、绑架罪在实力控制人质时带有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没有这一目的。
4、绑架罪是继续犯,既遂后,有人参与进来帮助勒索财物,定绑架罪的承继的共犯,不单定敲诈勒索罪。
二、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为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三、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1、绑架罪是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并以被绑架人的安危为要挟,勒索财物行为的指向对象为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绑架人。
2、抢劫罪的方法则一般不表现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
3、绑架罪是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因此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可能是绑架行为实施的当时,也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
4、抢劫罪只能是当场及在暴力、胁迫行为实施的当时劫取财物。
一、绑架罪的概念
1、绑架罪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绑架罪,并依照本罪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4、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3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绑架罪情节较轻包括
1、绑架属于激情犯罪而非蓄谋已久,绑架后, 由于害怕惩罚、同情被害人、悔悟等原因, 未提出勒索要求即主动释放人质的。
2、绑架后控制人质时间较短, 也未对人质实施殴打、伤害等行为, 就被查获抓捕的,或者只是采用轻微伤害方式。
3、绑架后勒索财物数额不大, 也没有抗拒抓捕等情节的。
4、绑架后没有对人质进行严重殴打、虐待, 甚至对人质优待的,如果采用轻微的行为手段实现对被绑架人的实力控制,可以认为是情节较。
5、其他的表明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不大, 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的侵害也不严重的情节等。
6、犯罪人与被绑架者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存在邻里纠纷,存在社会宽恕的理由。
7、犯罪人之所以犯罪是由于被绑架者的某些前因行为,如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只是绑架后勒索的数额超出原债务。
8、在共同犯罪的绑架案中,从犯和胁从犯在犯罪行为中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
9、不同的动机影响到行为人犯罪目的的严重程度,也反映了行为人不同的主观恶性,最终影响到社会危害性,也是认定情节较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10、犯罪人只是侵犯了被绑架人的可能的人身自由,而不是现实的人身自由。
四、绑架罪司法解释、绑架罪的既遂标准
1、开始实施实力控制行为,就是绑架罪着手。
2、实力控制了被害人,就是绑架罪既遂。
3、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控制被害人,构成绑架罪未遂。
4、在着手前因为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实行,构成绑架预备。
5、绑架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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