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进行中的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2、排除妨碍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需要权利人的权利受到实际的侵害。
3、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虽未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的实际损害,但是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4、返还财产
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他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
要求该财产尚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恢复原状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财产遭到他人的损害,但是尚有恢复到原来状况的可能的情况。
一般而言,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原状的,才对损失进行赔偿。
6、修理、重作、更换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些合同关系。
例如:一方根据买卖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不仅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场合,也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场合,如精神损害的赔偿。
8、支付违约金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仅适用于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如一方违约,就应当向如一方支付约定或法定的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仅适用于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10、赔礼道歉
这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只适用于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11、以上10种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在适用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根据责任形式的不同适用范围,正确选择责任承担的形式;区分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根据责任形式之间的内在逻辑,正确的合并适用责任形式。
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状况、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年龄
1、民事责任年龄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10岁,一个是18岁。
10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10岁至18岁是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8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依据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态,对民事行为能力分别作出规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1、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5db8700100jdps.html
2、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http://www./news.php?NewsID=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