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2015年4月13日

一、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2、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1)折价

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债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拍卖

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变卖

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

3、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和行使期间

http://www.flzx.com/lawyer/lwh663/blog/301284.html

二、抵押权消灭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抵押权属于债权的从权利。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2、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若因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拆迁补偿款、赔偿金等)行使抵押权。

若因非抵押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又没有相应的代位物的,抵押权消灭。

3、因法定期间届满而消灭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

4、因抵押权的行使而消灭

通过抵押物折价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抵押权也消灭。

5、因抵押权人放弃而消灭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6、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抵押权登记

1、抵押权登记

http://baike.baidu.com/view/43051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