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不当得利案例分析

2011年12月13日

    一、不当得利纠纷案、不当得利案例分析、不当得利案例判决

1、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http://www.fszjfy.gov.cn/program/article.jsp?ID=11977

2、对一起不当得利案件的法理评析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407/22/124331.shtml

3、不当得利案例评析

http://www.gglsw.cn/jdal/ms/4924.html

4、不当得利案例分析

http://www.chinavalue.net/Finance/Blog/2010-9-26/481826.aspx

5、不当得利案例

http://china.findlaw.cn/lawfirm/10257/case_9340

6、不当得利民事判决书

http://www.linhaicourt.com/InfoPub/FaGuiView.aspx?ID=1598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返还不当得利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5、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6、不当得利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如何确定

7、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1、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行使条件:

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

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收益人。

2、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当事人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

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

3、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

返还原物:

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价额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

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

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阅读全文…

不当得利的概念,什么是不当得利?

2011年12月8日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类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不当得利的类型

不当得利以受益人是否知情为标准可分为善意不当得利和恶意不当得利。

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其受益无合法根据是善意不当得利,反之,则为恶意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方获得利益;

他人利益受到损失;

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方获得利益及他人利益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

    二、不当得利案件管辖、不当得利管辖法院、不当得利诉讼管辖

1、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不当得利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3、船舶租金不当得利纠纷管辖权争议案

4、该案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