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诉讼费

2010年1月6日

一、经济案件诉讼费具体交纳金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数据来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二、经济案件诉讼费如何负担: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三、律师代理费:

1.律师代理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2.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代理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诉讼标的越大,律师费占的比例一般也就越低,当然,还要结合案情的难度、律师的水平等情况而定。

3.最好是直接与要聘请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

四、经济案件违约金的数额:

1.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没有最高数额的限制。

2.有约定按约定的标准处理,没有约定按实际损失的数额处理。

3.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经济纠纷诉讼费

2010年1月6日

一、经济纠纷诉讼费具体交纳金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数据来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二、经济纠纷诉讼费如何负担: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三、违约金的数额:

1.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没有最高数额的限制。

2.有约定按约定的标准处理,没有约定按实际损失的数额处理。

3.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四、律师代理费:

1.律师代理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2.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代理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诉讼标的越大,律师费占的比例一般也就越低,当然,还要结合案情的难度、律师的水平等情况而定。

3.最好是直接与要聘请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

经济纠纷律师费,经济纠纷起诉费

2010年1月6日

一、经济纠纷起诉费具体交纳金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数据来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二、经济纠纷起诉费如何负担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2.起诉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起诉费用数额。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起诉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三、经济纠纷律师费

1.经济纠纷律师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2.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起诉标的越大,律师费占的比例一般也就越低,当然,还要结合案情的难度、律师的水平等情况而定。

3.最好是直接与要聘请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

四、经济纠纷违约金的数额

1.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没有最高数额的限制。

2.有约定按约定的标准处理,没有约定按实际损失的数额处理。

3.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阅读全文…

经济纠纷起诉时效

2010年1月4日

问: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答: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民法通则中关于起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2010年1月4日

问: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答: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