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起诉条件

2009年12月16日

房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房产纠纷起诉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司、法人或者组织。

二、房产纠纷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

即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是谁侵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或与谁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否则原告的房产纠纷起诉就没有相应的起诉对方。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被告可以是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房产纠纷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起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具体的起诉请求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的内容,例如,要求法院保护房产所有权还是要求确认对房产的继承权等。原告提出的起诉请求在起诉过程中可以变更和放弃。
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提出起讼请求所根据的法律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起诉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即原告起诉的房产纠纷案件必须是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并且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以上四个条件是房产纠纷起诉的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房产纠纷案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