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纠纷,客运合同法律规定

2015年3月12日

一、客运合同纠纷、客运合同法律规定、客运合同违约责任

1、客运合同定义、分类

指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

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

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2、客运合同法律规定、客运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二、客运合同案件案例

1、客运合同案件案例

乘客经同意未购票上车,客运合同是否成立?

__年__月__日,王某准备搭乘运输公司的客车外出办事。

上车后,经售票员曾某同意,王某未买车票。

运行途中,客车发生翻车事故,致王某受伤,造成骨折,经住院治疗后鉴定构成8级伤残。

为此,王某在多次要求运输公司赔偿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运输公司赔偿各种损失共__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客车售票员是被告与旅客签订客运合同的执行者,其同意原告不购票乘车的行为,是代表被告实施的签约行为,因而尽管原告搭乘被告之车未购买车票,原、被告之间仍建立了客运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90条规定,被告有义务将原告安全运送到乘车目的地。

然而,原告所乘被告之车却在途中翻车,造成原告受伤致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被告运输公司赔偿受害人王某各种损失共__元。

非深户能不能在深圳离婚,非深户怎么在深圳离婚?

2015年3月9日

一、非深户能不能在深圳离婚、非深户怎么在深圳离婚

1、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财产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都能够协商好的情况。

如果在深圳办理了居住证,以办理了居住证的一方为被告起诉到深圳的法院,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效力和离婚证一样。

夫妻双方都没有办理居住证,有居住证明也可以。

二、非深圳户口办理离婚、不是深圳户口可以在深圳离婚吗

2、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虽愿意离婚但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

可以到对方在深圳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决定法院是否受理案件的关键是有没有对方的居住证或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不愿意提交居住证怎么办?

解决的办法有两个,一是到深圳公安局打印对方的暂住人口信息单,另一个办法是到对方住处所属的社区工作站或派出所开具对方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离婚诉讼状范文,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2015年3月9日

一、离婚诉讼状范文、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离婚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__年__月相识,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__年__月__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__。

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

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

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手写签名) __年__月__日

二、变更抚养权诉讼状、离婚诉讼答辩状范文、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书

1、被告提出答辩意见

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该在15天以后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

在简易程序中,对于答辩的时间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但最晚在开庭时,法官也会要求被告在法庭上发表答辩意见。

答辩状主要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2、如何写离婚诉讼答辩状

民事诉讼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如果被告提出起诉状之外的事实或是请求,法院根本不会予以受理,且在离婚诉讼中,是不存在反诉的。

书写答辩状的首要原则就是围绕起诉状的内容书写。

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辩状对于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程序上给与了被告辩解的机会。

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全部不属实,就应全部予以否认,如果部分不属实,则部分否认。

被告在否认的同时,需要提出客观事实的事实情况予以证明。

切不可凭空地否认,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证据来予以支持。

所谓的反面证据,有两种,一种是指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可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的证据。

二是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事实改变了,相应的法律势必会改变。

这部分的论述可以从简,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三是对之前答辩请求的呼应。

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