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假想防卫致人死亡
2015年5月15日
一、什么是假想防卫
1、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2、假想防卫的特征
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
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
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二、假想防卫的刑事责任、假想防卫过当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二、假想防卫致人死亡、假想防卫案例
1、假想防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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