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2014年7月25日

一、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1、违约金指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违约金分类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毫无限制的,而是受到法律的正当干预。

3、违约金调整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必须在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才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违约金责任

支付违约金只能对于违约行为适用,它只是违约责任形式而不适用于侵权责任。

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违约情形与约定相符时,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

5、不构成违约的情况

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合同没有成立。

虽然合同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

虽然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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