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共同正犯,共谋共同正犯
2015年4月30日
一、过失共同正犯、共谋共同正犯
1、正犯包括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
直接正犯又是实行犯,间接正犯则指将他人作为犯罪工具实现犯罪的人。
或是通过教唆、强制、欺骗等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的实现的人。
2、过失共同正犯
指二人以上的行为人,在共同实施某一行为时,由于全体人员的不注意,共同引起符合过失犯构成要件的情形。
3、共谋共同正犯
两人以上共谋实行某犯罪行为,但只有一部分人基于共同的意思实行了犯罪,没有直接实行犯罪的共谋人与实行了犯罪的人,共同构成所共谋之罪的共同正犯。
二、正犯与共犯
1、正犯与共犯之区别
http://www.spp.gov.cn/llyj/201503/t20150323_93693.shtml
2、共犯独立性说
即使丙(正犯)没有实施犯罪,作无罪处理,甲、乙(共犯)也构成犯罪,也即甲、乙(共犯)成立犯罪,不以丙(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共犯在成立犯罪上具有独立性。
共犯独立说的重要理由是甲、乙(共犯)主观上具有教唆或帮助他人犯罪的故意。
3、共犯从属性说
在共同犯罪中,正犯(实行犯)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对法益的侵害最直接;共犯(教唆犯、帮助犯)只是促使犯罪、帮助犯罪的人,对法益的侵害带有间接性,需借助实行犯去实施犯罪才能实现对法益的侵害。
如果实行犯没有实施犯罪,教唆犯、帮助犯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便失去了凭借,对法益不具有侵害的危险,这样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便也不构成犯罪。
这种定罪思维符合两层次的犯罪构成体系,即先判断客观层次,看行为对法益有无危险,是不是危害行为。
如果客观上没有危害行为,便直得出无罪结论,即使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因为犯罪是行为,而不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