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2011年3月4日

    一、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如何公证、婚后可以财产公证吗

1、婚后财产公证法律依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如果有证据证明哪些是婚前取得的财产,这部分不公证也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但需保留好那些财产取得时的发票或合同或产权证等能够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前的证据。

3、如果想把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公证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如果双方有关于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即使不去做公证,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这样的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公证为他的个人财产,就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4、如果想将婚后财产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必须有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或是双方一起去并声明哪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要审核的就是双方的协议、两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书等。

    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婚后财产公证范本

1、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2、夫妻婚后财产公证书样本

    三、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婚后财产公证程序、婚后房产公证流程

1、如何做婚后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2、房子是婚后财产,如想归一方,如何办理财产公证

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可以做协议来明确婚后财产的属性,这个协议更多的是由一方来赠与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将房产的产权一般赠与给女方,但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登记手续。

5、这类协议的约定不能排除婚姻法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属性。

6、写一份赠与合同,明确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阅读全文…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2011年3月3日

    一、离婚后财产怎么分、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

1、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离婚财产分配

3、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4、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5、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婚后财产协议书范本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1)漏分、反悔、非真实意志的协议。

2)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

3)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4)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

5)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6)但法院在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7)因此当事人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必须掌握对方胁迫、欺诈的证据,否则败诉。

2、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

1)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1

2)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2

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3

3、婚后财产协议书范本

    三、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离婚后财产分配、新婚姻法婚后财产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有部分当事人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已经对部分重大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出于节省诉讼费用的角度,双方都会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重大财产

1)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应当为了审理区区的诉讼费用而故意漏报部分财产。

2)这种行为其实风险相当大,稍有不慎,往往会给对方以“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为由提起诉讼,其结果往往非常不利。

3)如果真的是经济紧张、为了节省诉讼费用,双方庭外达成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 阅读全文…

201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解释

2011年3月2日

    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1、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2、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

3、婚后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4、离婚房产如何过户

5、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6、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二、婚姻法离婚财产房产、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1、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1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第1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3、婚姻法第1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201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解释、新婚姻法房产全文、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

1、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3、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阅读全文…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2011年3月2日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制度

1、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

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离婚后房产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

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阅读全文…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2011年3月2日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离婚按揭房产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且付清全部房款

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

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屋是虽然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二、离婚房子分割、离婚房子怎么分、离婚房产分割案例

1、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2、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3、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

4、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案例分析

    三、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自愿协商原则

《婚姻法》39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7条规定

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一)》17条规定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39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分割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婚姻法》46条规定

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