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上诉离婚

2011年2月21日

    一、如何上诉离婚、离婚上诉程序

1、上诉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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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上诉离婚、上诉离婚要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案,需有离婚起诉书,详尽写明两人基本情况、离婚原由等。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半年内不可以再提起离婚,但是,半年后可以再提离婚,这时,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关于财产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

一方有过错者,会适当给予无错方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决。

3、第二次上诉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这一事实,将成为其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之一。

女方不想离婚,必须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女方需向法院提交有效且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女方需向法院提交有效且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有和好的可能。

女方需向法院表示自己坚决不离婚的决心。

    二、离婚上诉期限、离婚上诉时间

1、上诉离婚要多久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2、离婚上诉期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

如果要想上诉,则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

上诉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

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

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三、离婚案上诉状、离婚上诉答辩状、离婚上诉书范本、离婚上诉书范文

1、离婚上诉书范文

2、离婚案上诉状

3、离婚上诉书范本

    四、离婚上诉书怎么写

1、离婚上诉书格式

2、离婚上诉书怎么写

3、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4、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5、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离婚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书状,称为离婚上诉状。 阅读全文…

离婚案例分析

2011年2月21日

    一、离婚案例分析、起诉离婚案例、涉外离婚案例

如何做离婚案例分析

1、先分析有无法定离婚情节,如没有,则只能法官自由裁量;

2、再分析有无损害赔偿情节;

3、然后分析财产情况:首先,分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其次,有无藏匿情节;

4、最后分析有无可以照顾情节。

离婚财产案例分析

婚前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产权归属是我和我爸爸,结婚时产权归属证上又加入我老婆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房子怎么分?是算共有财产还是算我方财产?

1、婚后7年,婚前的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公共财产,现在的婚姻法还有这条规定吗?

没有这条规定了。

2、结婚时产权归属证上又加入我老婆的名字,这相当于,你把所有人加入了你老婆,现在是你们3人的共同财产了如果没有约定。

那么就该平均分配。

3、假如婚后我和我老婆一起出钱装修的房子(或我老婆家出钱装修的房子),若是离婚房子该怎么分?

房子现在已经是你们3人的,3人平均分。

离婚案例分析

我姐姐曾经离过婚,现在我姐姐想同周先生结婚,周先生也曾经离过婚。

周先生的前妻李女士在同周先生离婚过后一直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纠纷(房子是周先生母亲名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故一直来周先生家吵闹,严重影响了周先生的正常作息,并且在得知周先生欲同我姐姐要结婚的事情之后,多次诋毁我姐姐,并且上网诋毁我姐姐的公司名誉,就此类案件,请问我们可以以哪几种法律来起诉她?

我的目的很简单:让她不要再继续打扰我姐姐和周先生的生活;让她进行对我们损害的赔偿,这主要是公司名誉以及我姐夫生活上的。

1、影响了周先生的正常生活,周先生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2、抵毁你姐姐和公司名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处罚,或者可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二、军婚离婚案例、军人离婚案例

1、军人离婚案例分析

2、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分析

3、军人离婚纠纷案例

    三、婚姻法离婚案例、农村离婚案例

我妈妈是小学老师,为人懦弱,我爸爸是个暴力的人,又好吃懒做,他与我妈妈感情早就破裂。

已经很多年没有说话,而且从我出生起没没往家里拿一分钱,家里所有的开销加上我和姐姐的学费都是妈妈赚来的。

在外面和早就在一起了的女人住,他的婚外情曝光后,我妈妈上诉离婚。

六个月前的起诉因为爸爸的不合理要求没离成功。

已经起诉了,为什么第二次起诉书还要原来的法官来签字才能起诉啊,我不明白,那如果这次还是那个法官判怎么办啊,我们是农村的,真的好无助啊。

而且分财产方面他也很无理,家里有房子,既不拿钱,也不给房子。

二审拒不出庭怎么办啊。

1、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没必要上诉,因为这类案件,上诉翻案的可能性极小。

但你说的这事,如果是六个月前已经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到现在早都超过上诉期了,只能选择六个月后重新起诉。

2、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是得判决离婚的。

夫妻感情这东西,是个抽象的概念,到底好不好,旁人不好判断,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或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后,未再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至于你说的第二次起诉要原来审案的法官鉴字,可能是你没搞明白意思,我估计因为涉及到六个月是否已经到期的问题,一般立案庭的是会要求提交原审的法官或法庭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证明距离上一次判决,已经过了六个月,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并不是必要征得原审案法官的同意。

4、如果受案的基层法庭,只有一名法官(这种情况很常见),那第二次起诉肯定只能由他审理,如果有两名以上法官,估计会换人,但法律的回避制度对这种情况没有硬性规定。

5、财产分割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照顾无过错方利益,房子的分割,一般是会估价后判给夫妻一方,然后由这方合理补偿对方。

6、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7、如果你父母已经分居多年了,第二次起诉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

8、至于财产分割,建议请个正规的律师,对你父亲外遇的情况及财产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阅读全文…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2011年2月21日

    一、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缺席判决情形:

1、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二、离婚缺席判决、离婚缺席审判

1、离婚案件中常会出现另一方当事人不到庭或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下落不明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和第130条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

2、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缺席判决和公告送达,保证了诉讼程序的正当完成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婚姻是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问题,一旦出错将是无法挽回。

5、因此应该适当加大对原告方证据的严格审查,适当要求原告承担较其他纠纷举证责任更为严格的责任。

6、对一方以对方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把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确属下落不明作为案件的重点,因为查清该事实是确定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的关键。

7、在程序上尽可能保证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多渠道获取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信息。

8、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三、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离婚诉讼缺席判决

1、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为保障法庭审判活动的公正与效率,维持法庭审判秩序,保障到庭参加审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案件进行审理、做出裁判的制度。

2、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3、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4、缺席判决必须在案件事实已经全部查清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时,要认真考虑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对于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明事实的案件,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到庭,不能缺席判决。 阅读全文…

离婚管辖法院,离婚法院管辖

2011年2月21日

    一、离婚管辖法院、离婚法院管辖、离婚管辖地、离婚管辖权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所以说: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来确定案件的一审管辖,离婚案件是基层法院受理的较多的案件类型之一。

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5、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离婚案件管辖地、离婚案件管辖权、离婚案件管辖法院

1、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会给原告行使诉权和法院审理案件带来诸多不便的情况,因此民诉意见规定了一些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

2、《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有4种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的人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人只有提起的诉讼是有关身份关系(身份关系是指包括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的诉讼,才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地法院管辖。

4、《民诉意见》第8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诉讼管辖权、离婚起诉管辖法院

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10、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1、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 年 月 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__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