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财产分配,分配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2.因此离婚财产分配前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个认定。
3.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请参考这篇文章: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二、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3.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5.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6.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7.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配
1.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会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
2.如果夫妻一方违反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夫妻一方认为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四、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1.张某诉余某离婚财产纠纷案
2.王某诉高某离婚财产纠纷上诉案
3.何某与黄某离婚财产纠纷再审案
五、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怎样分配?
1.原则上均等分配。
2.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或者给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补偿机制:
离婚有过错方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经济补偿;
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应由另一方补偿;
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而另一方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并且经济困难的,可由有房产权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4.惩罚性机制:
《婚姻法》第47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阅读全文…
分类: 深圳婚姻律师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 标签: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配制度,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一、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二、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3.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
5.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6.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要说明的是此项请求权的行使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即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两年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丧失胜诉权。
三、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可参照第四点
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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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离婚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6.公平原则
7.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二、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新婚姻法规定)
1.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40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第41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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