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下载、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下载
1.各省市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式不一样,这里提供深圳市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书下载:
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8751317.html
2.其它省市的申请表格请到我下边提供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怎样/怎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
3.初审公示
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
6.终审公示
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8.打分、排队
9.终榜公布
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
11.申请人自选房号
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
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
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三、各省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www.szpl.gov.cn/zxbs/fw/200908/t20090825_41106.html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户籍迁入深圳市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在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不高于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
7.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资产标准。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sqjt.beijing.cn/zf/jjsyf/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4.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www.tjfgnet.gov.cn/
1.对申请人户籍的认定。以申请人户口簿记载为准,认定其户籍所在区。
2.对家庭年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家庭成员合并计算。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
3.关于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以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4.对购买人是否在他处有住房的认定。即申请人本人或与其同户籍家庭其他成员是否有承租或购买的住房 (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
(四)、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www.shfg.gov.cn/2010/rdjj/jjsyzfgz/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4.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同时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购。
(五)、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www.njfcj.gov.cn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1.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最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2.同一住房多家庭共同居住,其中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在两个以上,若一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将超过人均最低标准面积的,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确定一个申购家庭。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且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六)、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www.xaland.gov.cn/
1.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七)、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官方网站:http://scxx.whfcj.gov.cn/jjsyf.asp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