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时间、条件、程序
2015年12月3日
一、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时间、条件
1、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提起上诉的人≠上诉人。
2、实质条件: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时限要件: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对判决的上诉期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对裁定的上诉期限: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4、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确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
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2、必要共同诉讼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不同确定方式
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规律:享有上诉权并提出上诉人的为上诉人,上诉人对与谁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的,谁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1、若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到第二审法院。
2、若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