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企业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它债权人。
公司自己申请时,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
债权人申请时,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
2、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材料。
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
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
5、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8、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9、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