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转移、移转

2015年10月23日

一、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转移、移转

1、概念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

2、要件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要件有三:

须有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存在。

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协议

经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因为移转有债务)。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分别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的规定

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3、效力

第三人(承受人)取得让与人所享有的合同权利及所负担的合同义务

让与人退出合同关系。

从权利、从债务随同移转,但专属于让与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