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行为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2016年3月7日
一、混淆行为的认定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不正当竞争,也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知名商品≠注册商标≠名优商品。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虚假表示行为。
指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1、商业秘密的特征
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2、手段
非法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
但自主研发,反向工程破译,是正当的。
3、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经营者。
知情第三人。第三人明知或应知是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