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行为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2016年3月7日

一、混淆行为的认定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不正当竞争,也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知名商品≠注册商标≠名优商品。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虚假表示行为。

指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1、商业秘密的特征

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2、手段

非法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

但自主研发,反向工程破译,是正当的。

3、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经营者。

知情第三人。第三人明知或应知是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