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概念、情形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概念
指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