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2016年5月3日
一、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1、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2、法律援助是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
3、法律援助包括诉讼与非诉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四种
一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人员;
二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是公证机关的公证员;
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但最主要的是律师。
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民事与行政诉讼中法律援助的条件:
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人身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