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

2015年10月23日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

1、有限保证

按照约定,保证人仅对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无限保证

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未约定保证范围或约定不明的,保证人须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

1、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2、主合同定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3、主合同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5、自然人之间的口头保证合同,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