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转换
2015年10月15日
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转换
1、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下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下有限合伙人时,该企业应解散。
3、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换。
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
大于等于2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
2-20人设立。
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6、合伙人转换
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