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终结的条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2016年1月13日

一、侦查终结的程序

1、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

1、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应当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才能侦查终结。

2、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的规定,也应当侦查终结。

三、侦查终结的处理

1、移送起诉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撤销案件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