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
2016年3月9日
一、违约责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1、直接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
2、承担责任方式:修理、更换、退货。
3、对已告知的瑕疵,销售者可以免责。
二、侵权责任:产品责任
1、缺陷+损害后果
被侵权人(受害人)可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销售者请求赔偿。
2、生产者是无过错+严格责任
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3、销售者是过错责任
缺陷由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4、生产者的三种免责情况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不存在的(缺陷指不合理的危险或不符合国标、行业标准)。
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三、产品质量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区别
1、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责任性质:违约。
损害结果:不需要现实损害。
责任承担形式:修理、更换、退货。
求偿权主体:合同当事人。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
2、产品责任
责任性质:侵权。
损害结果:需要现实损害。
责任承担形式:损害赔偿。
求偿权主体:扩大到受害人。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归责原则:生产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