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的事实认识错误,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2015年12月29日

一、共犯的事实认识错误

1、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

丙与丁并排站在一起,甲教唆乙:杀死站在右边的丁,乙听成了:杀死站在左边的丙,开枪射击,导致丙死亡的,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甲属于打击错误。

甲教唆乙杀死丙,乙开枪射击丙,却打中了丁的,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甲是乙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甲教唆乙杀死隐藏在草丛中的丙,乙开枪射击,但实际上是丙饲养的的狗,甲与乙都无罪,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甲教唆乙打死右边的丙的狗,乙听成打死左边的丙的狗(实际上左边为一儿童),乙开枪射击,打死了左边的儿童,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甲无罪。

甲教唆乙杀死那条狗,乙开枪射击此狗,没有瞄准,打死了一儿童,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甲无罪。

2、不同共犯形式的错误

由于共犯的犯罪形式不同并不影响罪质,因此,关于不同共犯形式的错误,应当在有责的违法限度内,成立其中较轻的共犯形式。

二、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1、如果法益已经发生实际损害的

原则上各自共犯人都是既遂。

但是,如果有的共犯人为既遂的违法事实没有提供原因力、作用力、帮助力或者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则不成立既遂:如果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发挥因果作用的,成立犯罪未遂(或者犯罪预备);如果属于意志以内的原因放弃自己行为的,则成立犯罪中止

2、共犯的脱离

要求行为人同时消除自己已经实施的共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物理上或者心理上的因果性。

当行为人自动消除了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可能成立中止犯。

共犯与身份,共同犯罪与身份

2015年12月29日

一、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同犯罪

1、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时,构成共同犯罪

2、罪名认定

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身份者实施犯罪,如果没有触犯其他犯罪,则只能按照身份犯触犯的罪名定罪量刑。

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犯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以上罪名的,应认定为较重罪的共犯。

如果认定为较重罪的从犯轻于较轻罪的正犯时,则应认定为较轻罪的正犯;有身份者也无身份者存在罪名不同的可能性。

二、不同身份者的共同犯罪

1、案例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

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

2、司法解释认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刑法理论主流观点认为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的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相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时,甲、乙都同时触犯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应按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如果将甲认定为贪污罪的从犯轻于职务侵占罪的正犯(主犯)的,则对甲以职务侵占罪的正犯论处(甲、乙成立共犯,但罪名不同)。

如果甲、乙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乙的职务便利,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如果甲与乙仅利用了甲的职务便利,则乙的身份没有意义,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三、不真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

1、刑法关于刑罚加减的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加减身份的人,而不适用于不具有加减身份的人。

承继共犯构成要件,片面共犯的处罚

2015年12月29日

一、承继共犯

1、承继共犯成立的时间要求

当先行为人实施了谋犯罪的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故意参与该犯罪时,成立共同犯罪

除了持续犯(继续犯),犯罪既遂并且行为结束之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之后提供帮助的可能成立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2、承继共犯的行为性质判断

原则上讲,后行为人参与的行为性质与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相同。

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者仅参与后一犯罪的,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其参与的后一犯罪。

3、承继共犯的责任范围认定

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不能归属于后行为人,因为后行为人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即后行为人对其参与之前的先行为人的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只要能够证明是后行为人参与后共同行为引起的结果,无论是先行为人还是后行为人导致的结果,也无论是否查清是谁导致的结果,都要归属于先前行为人与后行为人。

如果查不清是先行为人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还是后行为人参与后引发的结果,但能确定是其中之一引发的结果的,只能将该结果归属于先前行为人,不能归属于后行为人(后行为人不对先前行为导致的结果负责;案件事实存在疑问,应做到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

二、片面共犯

1、片面共犯的概念

片面共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2、片面共犯的分类

片面的共同实行(片面的共同正犯),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

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形

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意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

3、片面共犯的处罚原则

片面共犯仅对知性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

在能够认定间接正犯时,不需要认定片面共犯。